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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学院党委委员、副校长 李 灿

发布时间:2021-11-23阅读:

贵阳学院党委委员、副校长 李 灿

李 灿,贵阳学院党委委员、副校长,教授

负责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、研究生工作、大学科技园建设管理等工作。

分管科技处、研究生管理处、大学科技园管理中心(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研究中心);联系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、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、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。

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,按照“一岗双责”要求,领导、检查、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专业学院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。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、意识形态工作。

编辑:xcbwl      审稿:杨方旭     审核:赵福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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