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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如何判断自己得了新冠?

接种过疫苗的人群感染新冠病毒后,可能会无明显症状,或仅仅表现为轻度症状,如中低度发热(口腔测温≤39℃)、咽干、咽痛、鼻塞、流涕等,部分儿童或新生儿表现为呕吐、腹泻等消化道症状。当核酸检测阳性时,经医务人员确诊后可明确为新冠病毒感染。如果在家中自测抗原阳性,并不意味着一定是新冠病毒感染,需进一步行核酸检测,经医务人员判定后才可确诊。

二、居家治疗需具备哪些条件?

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考虑居家治疗:

1.确诊为无症状或轻型新冠感染,没有合并严重基础疾病或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,建议选择居家治疗。

2.具备一定的居家隔离条件。有独立卫生间可单独居住且通风好的房间;房间内配备体温计、纸巾、口罩、一次性手套、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。

三、居家治疗使用哪些药物?

1.一般原则:居家治疗人员非必要不外出、不接受探访。注意休息,保证充分的营养和能量摄入,均衡膳食,合理搭配。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,不应盲目使用抗菌药物。如患有基础疾病,在病情稳定时,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。

2.常见症状药物选择:发热时可选择服用对乙酰氨基酚、布洛芬、金花清感颗粒、连花清瘟胶囊/颗粒等;咽干/咽痛时可选择服用清咽滴丸、疏风解毒胶囊等;咳嗽、咳痰可选择服用氨溴索、乙酰半胱氨酸、溴己新等;流鼻涕可选择服用氯雷他定、西替利嗪等;恶心、呕吐可择服用藿香正气水等。应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书用药,如有担心药物相互作用、药物禁忌等问题时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,在医生指导下用药。

四、居家治疗期间同住人员应该如何做好防护?

1.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,保持室内空气流通,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,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。做好卫生间、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。如家庭共用卫生间,居家治疗人员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;若居家治疗人员使用单独卫生间,可每天进行1次消毒。

2.准备食物、饭前便后、摘戴口罩等,应当洗手或手消毒。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,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。

3.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,被唾液、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。将用过的纸巾、口罩、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,放置到专用垃圾桶。

4.居家治疗人员日常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、衣物、被罩等需及时清洁消毒,感染者个人物品单独放置。

五、什么情况下,要考虑转诊就医治疗?

如出现以下情况,可通过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、120救护车或自驾车等方式,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。

1.呼吸困难或气促。

2.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.5℃,超过3天。

3.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。

4.儿童出现嗜睡、持续拒食、喂养困难、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。

5.孕妇出现头痛、头晕、心慌、憋气等症状,或出现腹痛、阴道出血或流液、胎动异常等情况。

六、何时可结束居家治疗?

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,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≥35(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),可结束居家治疗,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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